奄遗在明

第6章 议谈招安【1 / 5】

许易光,本姓谢,三岁时,许林抢劫其村,杀其父,夺其母,收他为子,一起做江洋大盗的生意。

收义子,是明朝人创业常见的做法,朱元璋收了20多个义子,每个义子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,其中沐英为大明收回了大西南。

然朱元璋收的义子,都和他出身一样,是乞讨的孤儿,而许林收的义子,却是杀人爹,淫人母,夺人子。

许易光长大成人后,也算是独当一面,占了潮州一带的海域。

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此路过,留下买路财。

许易光做的就是这个生意,相当于海上收费站,对往来的船只计舟榷税,对商船“抽分”。

前方500米请交费!

此非明王朝法纪所容,但对海商来说,交了过路费之后可以船货安全,为潮州海商所接受。

但官府就收不到税了,带兵去剿,打又打不过,弄的疲惫不堪,只能搬出招抚一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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