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甲秘书在曾肯办公室说:“曾秘书,凭什么只有我被炒鱿鱼,他们俩人就只是罚款?!”
只听曾肯说道:“看来你现在都不清楚那氏的条例。”
甲秘书说道:“我都知道啊!”
曾肯说道:“第三十五条例在公司任何乱说别人话语,轻则罚款,重则炒鱿鱼!”
甲秘书说道:“压根没有这一条。”
曾肯说道:“这么狡辩好吗?”
甲秘书说道:“我没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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