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八七年,四月二十五日,晴。
天刚蒙蒙亮,卓全峰就起来了。今天是他第一次带三只猎鹰进山试猎的日子。三只鹰已经在院子里蹲了半个月,天天在院子外面扑腾,抓麻雀、抓老鼠,早就憋坏了。大黑站在鹰架子上,扑棱着翅膀,眼睛盯着远处的山林,喉咙里发出“咕咕”的声音。二灰缩在架子一角,还没完全睡醒,眼睛半睁半闭。小灰最精神,歪着头看卓全峰,啾啾叫着,像是在催他快走。
“急啥?”卓全峰用小刀把羊肉切成细条,一条一条喂给它们。大黑一口一条,吃得飞快;二灰细嚼慢咽,一条肉嚼半天;小灰吃两条就不吃了,把剩下的叼到架子角落藏起来——这是鹰的天性,吃不完的藏起来,留着饿的时候吃。
胡玲玲从屋里出来,给他整理背篓。干粮、水壶、绷带、金疮药,一样样塞进去。又拿出一副皮护臂——是她用旧皮袄改的,缝了两层,厚实耐磨。鹰爪子锋利,抓在光胳膊上能划出血口子,得有护臂挡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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