奄遗在明

第141章 大骂知府【3 / 5】

“我今天要上告!”

“你今天来受审的,不允许上告!”

“你学的什么狗屁律法?老百姓上告的权利被你剥夺了?”

“那里要上告什么?”

“我要上告,周鸿伟的借贷行,放印子钱,借一两还十两,还不上,还要利滚利,这比海盗土匪的生意还暴力!我的诉求是:其一,现在还欠借贷行钱的人,一律免息,其二,关闭这个借贷行!”

那知府冷笑一声,“自古以来,借贷均为朝廷允许,光明正大,天经地义,欠债就应该还钱!还有,关闭借贷行,凭什么?凭你的一张嘴?你这是漠视王法,想用王权打压正经的做生意的人!”

“呵呵,还自古以来?负债不还,债主如要没收财产,必须告官听断;若不告官司而强夺财物、奴婢、牲畜超过契约规定的,以赃物论罪。债主不得任意变卖抵押放款的抵押品,到利息超过本钱时,才可报官变卖,变卖所得超过本息的要归还原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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